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桃園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處理執行案件時,發現多名居住在桃園市之受刑人持台北市中山區「晏安診所」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聲請停止入監執行,指揮警方深入追查後,發現這些受刑人持有的診斷證明書是以每份1到2000元不等的代價購買的不實診斷證明,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該診所的陳姓院長,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。
桃檢指出,檢察官賴穎穎於113、114年間擔任桃檢執行科檢察官時,發現多名居住在桃園市的受刑人持台北市中山區「晏安診所」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向執行科聲請停止入監執行。
因這幾名受刑人都是跨區就醫,甚為可疑,檢察官於是主動擴大清查,竟發現另有多名居住在新竹、基隆、台中、嘉義等地的受刑人,亦刻意遠赴「晏安診所」自費求診及開立診斷證明書。

且受刑人的診斷證明書記載病名均為「腦震盪」或「腸胃道出血」,行徑極為異常。檢察官見此情況,即於2月9日同步提訊這些受刑人到案訊明原因,並指揮桃園市警桃園分局持搜索票前往「晏安診所」搜索及拘提被告陳姓院長到案,始查悉陳某的不法犯行。
檢方指出,陳姓院長於112年5月至114年12月間明知吳姓、江姓等人並無腦震盪或上腸胃道出血等病況,竟以每份診斷證明書1000元至2000元不等代價,虛偽開立載有這些病況的不實診斷證明書,之後吳某等人再持不實診斷證明書,分別向桃檢、台灣高等法院、台中地方法院等司法機關聲請停止入監執行、開庭請假或停止羈押,足以損害司法機關審核案件之正確性。
檢察官偵查後,認陳姓院長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,並審酌其自103年起,已多次因詐領健保費經法院判刑,並遭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終止健保特約資格,竟不知悔改,轉而以自費開立虛假診斷證明書之方式牟利,且到案後仍飾詞卸責,毫無悛悔之情,有愧其醫師之醫學專業及道德,故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。
照片來源:桃園地檢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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